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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师范大学“卓越教师‘种子’计划”(第二期)申报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基础教育研究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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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9月10日的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培养造就新时代高水平教师队伍。为落实党和国家在新时代对教师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等文件精神,推动地方政府、学校、社会各方深度参与教师教育,推进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一体化,创新师范生教育实践和教师专业发展机制模式,提升教师培养培训质量等有关要求,现启动“卓越教师‘种子’计划”第二期(后文简称“计划”)。

一、宗旨

本计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建设,培养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学生的“四个领路人”等重要论述为指导思想,旨在帮助青年教师优化教育教学理念和课堂教学方式方法,促进他们的专业成长,帮助这些卓越教师的“种子”,扎根基础教育,在课堂上生根、开花、结果,最终成为卓越教师,为建设高质量四川基础教育贡献力量。

二、目标

1.创新职前职后一体化教师培养模式,建立优质中小学与师范大学的全方位、过程化、跟踪式协同联动育人机制,促进师范大学与优质中小学交流合作。

2.构建集教学、研究于一体的教师发展共同体,促进优秀本科师范生、教育硕士与骨干教师的互助成长,创新卓越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路径。

3.聚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研究与实践中有效解决课堂教学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职前职后教师与新课程同步成长。

三、措施

(一)建立“种子联盟”(即“优秀教师发展联盟”)

由四川师范大学牵头,以四川省优质中小学为主体,成立区域性教师发展联盟。联盟校依托“种子”计划相关立项课题,展开常态化的教学研讨、合作、交流,促进师范生与教师共同发展。

(二)设置“卓越教师‘种子’工作坊”

坚持从“好中选优”到“优中培育”原则,在每个联盟学校设置“卓越教师成长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

工作坊以学科为单位展开教学研究工作,三年一个建设周期即2024年11月-2027年10月。

工作坊人员由三方人员组成:中小学联盟校的骨干教师,四川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教育硕士,四川师范大学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

1.本期“计划”集中于语文、数学、科学、艺术(含音乐、美术)等学科,每个联盟学校遴选2名不同学科的骨干教师作为工作坊主持人。

2.四川师范大学相关师范专业遴选2名优秀教育硕士(原则上是当年由四川师大保研的一年级学生)、2名优秀本科师范生。

3.四川师范大学基础教育研究院为每个学科推荐1名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对工作室的研究工作提供三年一个周期的支持。

四、工作坊的具体任务

(一)工作室主持人

1.担任工作室主持人的骨干教师应带领团队制定一份三年的工作室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担任工作室主持人的骨干教师应带领团队围绕所教学科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一份三年的工作室研究计划。

3.担任工作室主持人的骨干教师应完成两次市级以上的公开课,并获得市级以上赛课奖一次。

4.担任工作室主持人应带领团队完成两篇以上相关学科教学研究论文,并公开发表一篇以上。

5.工作室主持人三年内应组织至少一次“种子”联盟校的大型学科教研活动。

(二)本科师范生、教育硕士

1.三年内在工作室主持人的指导下,完成一定数量的听评课,并做好记录。

2.三年内在工作室主持人的指导下,完成两节以上公开课,并形成一节高质量的代表课。

3.三年内围绕工作室的研究选题,完成一篇高质量的教学研究论文。

4.协助工作室主持人完成工作室的教学研究任务。

(三)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

1.根据工作室的需要定期参加工作室组织的教研活动。

2.积极配合工作室主持人展开工作。

3.指导工作室的学术研究。

4.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完成三年的工作坊指导工作,并形成一份调研报告,可视为完成五年一次的中小学顶岗任务。

五、支持条件

(一)四川师范大学提供的支持条件

1.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年度课题中单列“卓越教师‘种子’计划专项课题”,并提供课题经费支持,确保联盟校遴选出的主持工作室的骨干教师三年内主持一项省厅级教研课题。   

2.指导主持工作室的骨干教师三年内完成一篇较高质量的教学研究论文,并在公开出版的《基础教育与教师发展研究》学术辑刊上发表。

3.四川师范大学基础教育研究院为工作室提供教学研究的学术支持。

(二)联盟学校提供的支持条件

1.按照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立项的专项课题标准,对该校“种子”教师工作坊给予不低于该标准的配套经费支持。

2.为该校“种子”教师工作室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其他必要的支持。

3.对该校“种子”教师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督促工作坊完成教学、科研任务。

六、申报截止日期和材料提交

(一)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于2024年11月15日申报截止,逾期不再接受申报,具体以邮寄时间为准。

(二)申报材料需要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邮寄到指定地址,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scsjsjy@163.com。

(三)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四办公区220室,联系电话:028-84765997。

 

四川师范大学基础教育研究院

四川师范大学教务处(师范教育管理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1:附件:四川师范大学“卓越教师‘种子’计划”(第二期)工作室申请书 .docx  (0.02M)[下载]

【编辑:基础教育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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